为加强《酒店新闻网》采编队伍建设和加强社会监管,规范采编行为,完善《酒店新闻网》采编证件管理规范化,特实施此管理制度:
1.《酒店新闻网》对所属采编人员必须进行资格审核,采访证件申请、使用和管理责任必须明确,对证件持有者的采访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2.采访证是《酒店新闻网》采编人员从事采访活动的有效工作身份证件。采编人员从事采访工作必须持采访证件。
3.采访证件不得用于非职务行为以及违反国家法律和违反新闻职业道德的活动。采访证件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或涂改。
4.采访证持有者离开或调离采编岗位时,《酒店新闻网》新闻中心有权及时收回其采访证件,并立即办理注销手续。采访证件因遗失需要补领的,由《酒店新闻网》新闻中心网上公告一周后,原采访证件编号同时作废,持有人可重新申请补办。
5.《酒店新闻网》采访证中凡无网站钢印、无统一编号、无身份证号码、无网上公示者,其证件一律无效。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