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黄山风景区了解到,该景区于6月1日实施了首次有偿救援,其中当事人王某某承担的有偿救援费用3206元人民币,已汇入指定资金账户。这也是2018年7月1日,黄山风景区颁布实施《黄山风景名胜区有偿救援实施办法》相关规定以来,首例有偿救援。
6月1日13时28分,黄山风景区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安徽省太和县游客王某某在黄山风景区未开发、开放区域遇险被困,请求救援。接到报警后,景区救援大队立即启动救援预案,就近组织公安、消防、综治、防火、医疗急救人员27人以及环卫、轿包队员4人,参与被困游客方位研判、搜寻、救援、接应、医疗急救、交通保障、后勤保障等救援工作。
黄山风景区温泉派出所所长 江成平:我们接到报警以后分了两队,第一队先是出发,他(们)是定位的,去搜索他(王某某)这个位置,被困大致的位置,如果能确定他(王某某)具体的方位那是更好的,所以后来经过我们一队的搜索,基本上确定他(王某某)的方位了,看到他(王某某)挥着雨衣,已经就确定方位了,所以我们第二组就组成一个现场救援队,第二组再上去。
6月1日20时33分,经过约7个小时的紧急救援,被困游客平安返回安全地带。据事后询问,王某某当天上午乘车至慈光阁票房,未购买门票,穿过票房附近铁丝网进入未开发、开放区域。因当天中午有零星小雨,王某某途中不慎滑入10多米的悬崖下,进退无路陷入困境。
黄山风景区管委会法制办工作人员 徐青阳表示:本次救援活动有偿救援部分,一共产生三个项目的支出,第一个是非管委会工作人员的劳务支出,第二是为了保障本次救援活动顺利开展而实施的这个交通费用和保障本次救援活动顺利开展而付出的后勤保障费用。除此之外,为了保障本次救援活动的顺利开展,黄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还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实施了公共救援,公共救援的12000余元(人民币)由黄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承担。
据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黄山风景区共查处、堵截进入未开发、开放区域游客24批212人次,自2018年7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黄山风景名胜区有偿救援实施办法》以来,共查处、堵截游客3批,41人次。进入景区未开发、开放区域探险的游客明显减少。
黄山风景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程光华:黄山风景区实施有偿救援的目的,不是为了收钱,而是为了有效地遏制进入黄山风景区未开发、未开放区域进行旅游或探险行为。为了更好地维护游客生命财产安全和景区生态资源安全。为了将景区有限的救援力量和救援资金,投入到正规游览线路,游客的救援救助保障中提升游客的满意度和安全感。为了进一步加强景区救援的专业化、规范化建设,提升景区救援能力和水平更好的为来山的广大游客提供救援救助服务。
黄山是典型的山岳型景区,地形险峻、气候极为复杂,且有大面积未开发、开放的区域,存在许多未知的风险。黄山风景区颁布实施《黄山风景名胜区有偿救援实施办法》就是为了体现权责一致的法治理念,减少公共资源浪费,更重要的是对人们珍惜生命的善意引导、对违规效仿者的直接警示。黄山风景区提醒广大游客: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旅游莫“任性”,探险需谨慎。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