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共享单车管理政策出台后,共享汽车发展也有了行业规范。今天,交通运输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小微型客车租赁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明确鼓励分时租赁新业态发展,并要求各地交通运输部门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和实施方案。
《指导意见》将共享汽车定位为分时租赁,是以分钟或小时等为计价单位,利用移动互联网、全球定位等信息技术构建网络服务平台,为用户提供自助式车辆预订、车辆取还、费用结算为主要方式的小微型客车租赁服务。
根据《指导意见》,各地交通运输部门应当会同当地住房城乡建设(规划)部门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制定小微型客车租赁发展规划,并纳入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和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统筹安排租赁网点和停车场地;加强小微型客车租赁与不同交通运输方式的换乘衔接,推进机场、火车站、汽车站、港口等交通枢纽小微型客车租赁营业网点以及客流密集区域停车站点建设。
《指导意见》对共享汽车的监管、支付明确要求,加快信用体系建设,采用安全、合规的支付结算服务,确保用户押金和资金安全,鼓励采用信用模式代替押金管理。
记者从省道路运输管理局获悉,我省将重点推进高铁站、机场、旅游景区发展汽车租赁业务,并将率先在客流量较大的高铁站、机场试点。目前已制定基本方案,有待省政府批复。
记者从长沙主要共享汽车运营商了解到,各平台将根据《指导意见》完善支付结算服务,确保用户押金和资金安全,积极探索信用模式代替押金管理。首汽集团Gofun出行长沙负责人介绍,该平台目前已在长沙投放400辆车、网点100个,覆盖长沙市区。全部车辆已加装卫星定位装置,内部系统实现地理信息远程监控、车联网和“电子围栏”等智能技术。
文章来源:湖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