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旅游局关于发布
《旅游经营者处理投诉规范》等4项行业标准的公告
2017年24号
《旅游经营者处理投诉规范》(LB/T 063-2017)、《文化主题旅游饭店基本要求与评价》(LB/T 064-2017)、《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LB/T 065-2017)、《精品旅游饭店》(LB/T 066-2017)等4项行业标准已经国家旅游局批准,现予以公布,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
国家旅游局
2017年8月15日
LB/T 066-2017
精品旅游饭店
前 言
本标准依据GB/T 1.1-2009所给出的起草规则编写。
本标准由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10)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旅游局监督管理司、浙江省旅游局、浙江工商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俊、刘克智、唐兵、吴大伟、刘瀛、周鲲、许澎、丁屹、吴健芬、吕建中、魏洁文。
精品旅游饭店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精品旅游饭店(以下简称精品饭店)的定义、基本特征、必备要求、一般要求和评定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要求创建精品饭店的住宿企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4308 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
GB/T 30240.1 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规范
LB/T 007 绿色旅游饭店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精品饭店 boutique hotel
地理位置优越、设计风格独特、文化内涵丰富、品质精良、运营专业的小型精致旅游饭店。精品饭店也称为精品酒店。
4 基本特征
4.1 精致
建筑规模较小,硬件设施精良,运营管理精细,服务专业精心。
4.2 独特
建筑外观独特,服务内容新颖,文化创意鲜明,住宿体验别致。
4.3 高端
地理位置优越,环境氛围高雅,消费体验尊贵,市场美誉度高。
4.4 专业
员工培训到位,管理手段科学,管理体系完善,运营能力高效。
4.5 绿色
倡导绿色消费,合理利用资源,有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节能减排的措施和良好的社会责任意识。
5 必备要求
5.1 总体要求
5.1.1 地理位置优越,能反映当地环境特色,可进入性好。
5.1.2 空间布局精心设计,使宾客在饭店内活动方便舒适。
5.1.3 内外装修应采用优质环保材料,工艺精致。
5.1.4 各种指示用和服务用文字应规范,导向标志应清晰、实用、美观,英文翻译应符合 GB/T 30240.1的规定。
5.1.5 空调系统和新风系统应符合当地气候条件,室内温度和湿度适宜,通风良好,无异味。
5.1.6 应有先进高效的信息管理系统,有专业设计、画面精美、内容丰富的独立官方网站或者公众号,能够提供网络预订服务。
5.1.7 设施设备应维护保养良好,无噪音,安全、整洁、卫生和有效。
5.1.8 应具备完善的管理制度、服务规范与操作标准。
5.1.9 员工工装应设计专业、做工精致、特色鲜明,符合饭店的总体氛围。
5.1.10 应有完善的员工培训体系,员工能用普通话和英语提供服务,必要时可用第二种外国语提供服务。
5.1.11 所有功能区域应实现无线网络全覆盖,客房应提供有线网络接入。
5.1.12 应有应急照明设施和应急供电系统,公共区域应有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应在主要功能区域为特殊人群提供无障碍设施或服务。
5.1.13 应定期向旅游主管部门报送统计调查资料,及时向相关部门上报突发事件信息。
5.1.14 应有必要的员工设施(用餐区、更衣区、淋浴间、卫生间和独立的出入口)。
5.1.15 服务质量总体要求、管理要求和安全管理要求应符合GB/T 14308 的规定。
5.1.16 应有文化体验活动和节庆活动所需的安全应急预案。
5.1.17 应达到LB/T 007 银树叶级绿色旅游饭店的要求。
5.2 建筑与环境
5.2.1 饭店建筑物外观新颖,具有地方人文特色,视觉效果突出。
5.2.2 主体建筑为历史建筑的饭店应有完善的文物保护措施。
5.2.3 应有分隔合理的前后台区域,衔接有效,空间充足。
5.2.4 客房数量应不低于 15 间(套)。
5.2.5 80%及以上的客房使用面积应不小于30㎡。
5.2.6 应有足够的公共空间,设计精心、分隔合理、氛围独特、主题鲜明。
5.2.7 客房区域应布局合理,舒适性和私密性好。
5.3 设施与设备
5.3.1 客房设施
5.3.1.1 客房应设计专业、装修精致,整体氛围好。
5.3.1.2 50%及以上的客房应景观视野宽阔。
5.3.1.3 客房应采用分区照明设计,具有艺术性的照明效果。
5.3.1.4 客房应有防噪音及隔音措施,设备无运行噪声,夜间室内噪声低于 30 分贝。
5.3.1.5 客房基本设施配备齐全,应有做工精致、品质精良的客房家具和全身镜。
5.3.1.6 客房应有门窥镜、门铃及防盗装置。
5.3.1.7 客房应在显著位置张贴应急疏散图及相关说明。
5.3.1.8 客房应有高品质的纱帘和窗帘,遮光效果良好。
5.3.1.9 客房电器开关应位置合理,使用方便,应有两种规格的电源插座、插座转换器和两个以上不间断的电源插位。
5.3.1.10 客房卫生间应干湿分离,有单独的沐浴空间。
5.3.1.11 客房卫生间应有排风设施、高级抽水马桶、梳妆台(配备面盆、梳妆镜和必要的盥洗用品)、吹风机和位置合理的挂钩/杆,并应采用分区照明。
5.3.1.12 客房卫生间应24h 供应冷、热水,有清晰的冷热标识,给水系统水流充足,水压应达到0.2-0.35MPa。热水龙头完全打开后,水温应在 15s 内上升到 46-51℃。
5.3.1.13 沐浴区应配置有效的防溅设施并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排水通畅。
5.3.1.14 客房内棉织品(床单、枕芯、枕套、被芯、被套、床衬垫等)及卫生间针织用品(浴巾、浴衣、毛巾等)应材质高档、工艺讲究、柔软舒适。床单、被套、枕套、浴布、浴衣、毛巾的含棉量应达到100%,床单、被套、枕套的纱支规格不低于 80*60支纱,毛巾的纱支规格不低于 32 支纱。
5.3.2 餐饮设施
5.3.2.1 应有一个自营的餐厅。
5.3.2.2 餐厅应设计独特、别致,具有艺术格调。
5.3.2.3 餐厅应布局合理,隔音、隔热和隔味的措施有效,环境优雅舒适。
5.3.2.4 餐桌椅应舒适并设计独特。
5.3.2.5 餐具应高雅精致。
5.3.2.6 餐厅摆台应精致独特,有艺术感。
5.3.2.7 应有与餐厅配套的专业厨房设施,位置合理,布局科学。
5.3.3 公共设施
5.3.3.1 公共空间设计应充分诠释饭店文化特色,氛围高雅别致。
5.3.3.2 公共空间的软装与陈设应具有艺术感和主题性。
5.3.3.3 公共空间的灯光应设计专业,整体视觉效果独特优美。
5.3.3.4 应有相对独立、布局合理的接待空间。
5.3.3.5 应有停车设施。
5.3.3.6 3层以上(含 3层)的建筑物应有数量充足、速度合理的高质量客用电梯,轿厢应装饰高雅并通风良好。
5.4 管理与服务
5.4.1 应有与饭店定位和设计风格相匹配的服务氛围。
5.4.2 服务人员着装应体现文化性和艺术性。
5.4.3 客房服务应精心专业,并应为宾客提供个性化服务。
5.4.4 应为宾客提供订车、订票、代订旅游服务。
5.4.5 应 24h 提供礼宾服务和客房预订服务。
5.4.6 菜肴出品应精致独特,烹饪水平稳定,并应为住店宾客提供精致健康的早餐服务。
5.4.7 员工应熟悉饭店附近的公共服务场所和设施(如剧院、旅游景点、运动场所、邮局、银行、医院、学校、商场等),了解其营业时间、收费标准、联系电话、地址等,并应提供周到的信息服务。
5.4.8 应及时并有针对性地回复网评。
5.4.9 在网络平台及社交媒体上的评价良好,宾客满意度高。
6 一般要求
6.1 环境与建筑
6.1.1 宜坐落于城市中心、环境优美的乡村或风景地。
6.1.2 宜有整洁优美的户外环境。
6.1.3 客房数量宜少于 100 间(套)。
6.1.4 建筑外墙宜有设计感,视觉辨识度高。
6.1.5 建筑用材宜就地取材。
6.1.6 建筑内外装修设计宜体现当地文化传统特色。
6.1.7 宜有外墙灯光设计,夜间氛围独特高雅。
6.1.8 获过具有影响力的建筑设计类大奖。
6.1.9 获过具有影响力的绿色建筑认证。
6.1.10 主体建筑宜为历史建筑。
6.2 设施与设备
6.2.1 客房
6.2.1.1 50%及以上的客房卫生间宜配有浴缸。
6.2.1.2 50%及以上的客房卫生间宜配有恒温花洒套装。
6.2.1.3 30%及以上的客房宜有户外休闲空间。
6.2.1.4 30%及以上的客房宜为文化主题客房。
6.2.1.5 30%及以上的客房宜有飘窗。
6.2.1.6 30%及以上的沐浴设施宜有景观视野。
6.2.1.7 宜有艺术价值较高的陈设品。
6.2.1.8 根据当地气候条件宜提供加湿或除湿设备。
6.2.1.9 宜配置智能的光控、温控和风控系统。
6.2.1.10 宜有高端智能的音响设备。
6.2.1.11 宜有高端智能的影像设备。
6.2.1.12 宜提供两种及以上的沐浴方式。
6.2.1.13 宜提供智能马桶坐便套装。
6.2.1.14 宜有智能按摩设备。
6.2.1.15 宜有设计精巧的健身设备。
6.2.1.16 宜配置高品质的小型冰箱和迷你吧台。
6.2.1.17 宜提供咖啡机和咖啡杯具。
6.2.1.18 宜提供精致的成套茶具。
6.2.1.19 客房小闹钟、台灯、笔、笔记本等客用文具宜为具有设计感的工艺品。
6.2.1.20 宜提供有设计感、定制的、精致的客用浴袍、浴巾、毛巾和拖鞋。
6.2.1.21 宜提供高品质的客用品,包括牙具、香皂、梳子、洗发液、沐浴液、护发素、润肤露、剃须刀、浴帽、吹风机等。
6.2.2 餐饮设施
6.2.2.1 景观视野宜宽阔。
6.2.2.2 宜有开放式厨房。
6.2.2.3 宜有私密安静的餐厅包厢。
6.2.2.4 宜陈设高雅的艺术品。
6.2.2.5 宜有户外餐饮休闲空间。
6.2.2.6 宜有时尚特征鲜明的酒吧。
6.2.2.7 宜有收藏丰富的酒窖。
6.2.2.8 宜有 24h 提供服务的餐饮设施。
6.2.2.9 宜有精致展柜陈列饭店的自制美食。
6.2.2.10 宜有精致独特的室内景观设计。
6.2.3 公共设施
6.2.3.1 公共区域宜陈设艺术作品。
6.2.3.2 宜有设计精致的游泳池和配套设施。
6.2.3.3 宜有高端精致的水疗设施。
6.2.3.4 宜有高端精致的美容美发设施。
6.2.3.5 宜有高端精致的健身设施。
6.2.3.6 宜有体现当地文化特色的休闲活动设施,比如茶室、阅读室、烘焙室、画室、陶艺室等。
6.2.3.7 宜有品味高雅的文化活动设施,比如画廊、图书馆、博物馆、剧场等。
6.2.3.8 宜有品质优良的背景音乐系统。
6.2.3.9 宜有专属香氛系统,为宾客创造独特的嗅觉享受。
6.2.3.10 宜有设计精致、维护精心的户外园林。
6.2.3.11 宜有视野开阔的户外休闲空间。
6.2.3.12 宜有小型会议室及相关配套设施。
6.2.3.13 宜有智能化的会议设施。
6.2.3.14 宜提供体现当地特色的休闲交通工具。
6.3 服务要求
6.3.1 客房服务
6.3.1.1 可提供快速入住和结账服务。
6.3.1.2 可为宾客提供具有当地文化特色的入住欢迎仪式。
6.3.1.3 在对客服务时,宜尊称宾客的姓名。
6.3.1.4 可为预订宾客准备设计精美的书面或电子欢迎信函。
6.3.1.5 可提供体贴温馨的开夜床服务。
6.3.1.6 可提供精巧别致的欢迎礼品。
6.3.1.7 可 18h 以上应宾客要求提供洗衣服务。
6.3.1.8 可为宾客提供 1h 以内的快捷熨烫和擦鞋服务。
6.3.1.9 可 18h 为宾客提供冰块、矿泉水等客房免费服务。
6.3.1.10 可为宾客提供全方位的、全过程的、亲切的、专属的、细致的私人管家服务。
6.3.1.11 可提供机场接送服务。
6.3.1.12 可提供旅游和商务交通服务。
6.3.1.13 可提供专业化的商务服务,比如打印、扫描、传真、复印、快递、名片印刷等。
6.3.1.14 可为宾客提供四种以上的免费软饮。
6.3.1.15 宜有个性化专属服务,应宾客要求提供个性化定制服务菜单,如枕头菜单等。
6.3.1.16 宜有客史档案系统,可为宾客提供超前个性化服务。
6.3.1.17 宜有富有文化内涵的讲解服务,服务人员对饭店的艺术设计主题、历史故事以及当地风土人情的知识丰富。
6.3.1.18 宜有免费提供的欢迎饮料、精美点心和水果。
6.3.2 餐饮服务
6.3.2.1 菜单设计宜有创意,宜充分体现当地美食文化内涵。
6.3.2.2 可提供精致的素食菜单。
6.3.2.3 可提供品种丰富、摆台精致、食材新鲜的自助早餐。
6.3.2.4 早餐可提供四种以上的精致套餐选择。
6.3.2.5 可为预约宾客提供专属私人厨师服务。
6.3.2.6 可提供 18h 的客房送餐服务。
6.3.2.7 可为用餐宾客提供精彩的讲解服务,介绍本店精品菜肴及当地名点名菜的历史文化故事。
6.3.2.8 宜有专业精心的侍酒服务。
6.3.2.9 获得过具有影响力的餐饮行业奖项。
6.3.3 休闲服务
6.3.3.1 可提供专业的康乐休闲服务,比如骑马、徒步、划船、漂流等。
6.3.3.2 可为宾客提供烹饪、手工等富有当地传统特色的文化体验活动。
6.3.3.3 可提供现场音乐或文化表演活动。
6.3.3.4 可提供季节性的休闲、健身、文化活动菜单供宾客选择。
6.3.3.5 可为宾客提供深入当地社区的体验活动,如采摘、乡俗、节庆等。
6.3.3.6 可为宾客提供专业科学的健身服务。
6.3.3.7 可为宾客提供专业的养生服务产品。
6.3.3.8 可依托周边景点提供具有独特体验的旅游服务。
6.4 其它要求
6.4.1 可提供专业化、订制化的会议服务。
6.4.2 可提供专业化、订制化的私人宴会服务。
6.4.3 在电视、电话等显示屏上宜为宾客提供专属帐单及信息服务。
6.4.4 宜有专业的品牌识别系统。
6.4.5 宜与当地供应商签订协议,采购当地季节性食材。
6.4.6 宜有能诠释饭店文化的衍生产品,比如书籍、文具、工艺品等。
6.4.7 宜有智能门禁系统。
6.4.8 宜有科学的智能化信息管理系统。
6.4.9 宜积极参与当地的公益活动,正面报道丰富。
6.4.10 获得过具有影响力的饭店行业奖项。
7 评定要求
7.1 饭店应正式开业一年以上。
7.2 饭店内所有区域应达到精品饭店的质量标准和管理要求,评定时不应因为某一区域所有权或经营权的分离,或因为建筑物的分隔而区别对待
7.3 评定检查时,饭店应逐项符合必备要求(见第5 章),并同时符合 80%的一般要求(见第 6 章)。
主体建筑为历史建筑的饭店,不要求达到 5.2.5、5.3.1.2、5.3.3.5 和5.3.3.6 的要求。
7.4 评定通过的精品饭店在营运中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其精品饭店资格从事故发生日自行取消。
7.5 精品饭店标识使用有效期为三年(自颁发标识牌之日起计算)。
7.6 标志使用有效期满后不继续申请的,视为放弃标识使用。
文章来源:国家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