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为了维持生存,因而形成了一些基本的生理必需和日常生活的行为方式,这就是人类的饮食习俗。通常说来,它可分为"饮"和"食"两大部分,而"食"又可以分为饮食与菜肴。就饮食风俗的范围而言,大致包括饮食调制法的传承,饮具、食器的传承,饮食方式、餐制的传承,食物原料、结构的传承、饮食职业者的传承等等。无论是饮食的内容和形式上,还是在饮食的方式上,都有着极其丰富多彩的格调,具有各显特色的习俗。
人们从人体的生理需要出发,为了恢复体力、维持生命,总是会逐渐形成一些生活习惯。比如,饮食的次数,食量的分类和分配,直至饮食时间的间隔长短习惯。在秦汉两代以前,人们习惯实行每天早晚两餐制。汉朝以后,才普遍实行每天早、中、晚三餐制。同时,有的地区由于季节、气候的差异和生产方式的不同,则实行每天两餐制和三餐制交叉使用。在主食与副食的搭配上,也因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不同而有所区别。比如说,游牧民族常常以米、面为主食,辅以乳制品和肉类,在平原地区的农耕居民则往往以大米和白面为主食,辅以蔬菜和少量的鱼肉,这就是人们最常见的日常生活上的饮食惯制。
每当人们受到自然季节和社会关系的影响,其长期确定而成的习俗惯制就会有所变化。就节日而言,人们在不同的节日里往往各有其惯常的饮食品种,如元宵节吃元宵,寒食节吃冷饭、糕饼,端午节吃粽子,中秋节吃月饼和烧饼等等。在礼仪方面,如婚嫁中的食品、酒类礼品及礼仪用品等,就有相亲酒、订亲酒、谢媒酒、通信酒、催妆酒、迎亲酒、发轿酒、交杯酒、回门酒等等,内容十分繁多,再如宴会上的座次安排,上菜的先后顺序,劝酒、敬酒的礼节以及礼仪食品的馈赠往来等等,也因地区、民族、语言、文化传统的不同,愈加显得缤纷多姿,各具特色。应该说,这种因节日礼仪而形成的饮食惯制,是我国饮食习俗方面的重要表现之一。
民间信仰和宗教仪式在我国人民饮食生活中也形成了惯制。这种民间信仰和宗教仪式上的饮食惯制,一般地说可以分为两大方面,一是供奉食品,二是禁忌食品。这些食品,如"血祭"、"祭酒"和"供果"等,用作表示对鬼神的祭祀和对宗教的信仰;而常见的民间给亡人供饭、供酒、供菜,则反映了追悼亡灵的民族信仰。至于禁忌食品方面,最常见的是妇女在生育前后的各种饮食禁忌;如怀孕期间禁食兔肉(以免所生的小孩生兔唇),孕妇禁食鲜生姜(以免所生的小孩为"六指")。如今,随着科学知识的普及和人类文明程度的提高,关于信仰上的饮食惯制往往由于带有浓厚的迷信成分被不断淡化,以致逐渐消亡。
文章来源:吃四方美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