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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两酒店各被罚10万 下一步将严查酒店式公寓等

发布时间:2017-10-09 11:19 来源:酒店新闻网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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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昨日通报,武汉警方今年6月以来加大旅馆业检查力度,在检查中发现问题最多的是住宿登记管理。两家酒店因多次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被开出10万元罚单。

 


民警正在检查一家酒店。 警方供图

 

        9月22日,武汉市公安局江岸区公安分局在对辖区万友风庭武汉云旅酒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酒店未落实实名登记制度,江岸公安分局依法对该酒店直接责任人予以治安处罚,并依法对该酒店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10月7日,江岸公安分局再次对该酒店进行检查时,发现酒店依旧存在住宿旅客不实名登记的情况,鉴于该酒店多次违反国家相关法律,且未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导致问题仍然存在,江岸公安分局依法对该酒店处以罚款10万元。

 

        10月8日,武昌区莱斯酒店也因为多次违法未对住宿旅客实名登记且未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罚款10万元。

 

        武汉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严查酒店式公寓、小区民房等住宿场所利用“互联网+”模式擅自经营旅馆业开办民宿酒店的行为,并对旅馆业旅客登记工作开展严管、严查。武汉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对加强旅馆业管理提出“五个一律”:一、对未经公安机关许可,擅自经营旅馆业的,一律依法予以取缔,对实际经营人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二、旅馆业未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的,公安机关发现一次查处一次,被公安机关查处3次及以上的,一律依法吊销特种行业许可证;三、旅馆业未按规定对住宿旅客身份进行查验,或者对身份不明、拒绝身份查验的住宿旅客提供服务的,公安机关一律责令改正;四、旅馆业未按规定对住宿旅客身份进行查验,或者对身份不明、拒绝身份查验的住宿旅客提供服务,经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下罚款;五、洗浴场所未按规定登记留宿人员信息的,一律依法予以罚款。

 

        文章来源:澎湃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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