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拍的菲律宾长滩岛市区酒店照片。图/受访者提供
地接社乐享天下和组团社大眼仔之间的结算单
近日,长沙的周小姐和朋友一共6人报团参加了菲律宾长滩岛旅游。为了住得更舒适,6个人每人多交了1300元将酒店升为“国际五星”。可住宿时却发现,和其他没升星的同行游客住得差不多,周小姐要求旅行社退回升星的1300元。
对此,地接社表示,长滩岛市区酒店虽不是国际五星,但价格要比其他同星级酒店高,不存在欺骗行为。遇到这样的情况该怎么办?对此,周小姐向潇湘晨报求助。
多花钱给酒店升为“国际五星”,入住时却发现酒店完全不是五星级。近日,长沙的周小姐和朋友一行6人报团参加了菲律宾长滩岛旅游。为了住好点,周小姐和朋友每人多交了1300元将酒店升为“国际五星”。一行人兴高采烈地来到长滩岛,晚上住宿时却大失所望:“国际五星”怎么看起来和普通的快捷连锁酒店差不多?
遭遇多花1300元住酒店却天天被吵醒
不久前,周小姐看到1999元长滩岛6天5晚跟团游的广告,很感兴趣,便通过长沙某旅游公司报了名。经与旅游公司的工作人员沟通,她得知这1999元不包含住宿费和签证费。不过,周小姐与朋友一共6人还是报了名,并希望可以住更好一点的酒店。旅行社表示,住四星酒店要交1000元住宿费,如果再加1300元就可以住国际五星级酒店。周小姐一行人同意了,加上酒店升星与签证费等,周小姐6人每人交了4850元。
“我在网上查到这家酒店有豪华的大堂,房间有巨大的落地窗。”周小姐说,自己和朋友抱着期待的心情来到长滩岛,结果入住时却郁闷了。这家所谓国际五星标准的长滩岛市区酒店(Boracayuptown),大堂里只有简单的彩色沙发,进了房间后周小姐更失望,房间装修简单,配有简单的置物架和梳妆台,周小姐朋友房间的空调还坏了。“空调的声音很吵,窗外还有装修的声音,每天早上都被吵醒。”周小姐说。
投诉团队结算单标明入住“国五酒店”
周小姐从同行游客口中得知,一些游客没有花钱升星,入住的是当地四星的金沙酒店,酒店大堂有喷水池,房间看起来和她们住的“国际五星”酒店差不多。“我和朋友更觉得上当了。”周小姐说。
随后,周小姐上网搜索了这家长滩岛市区酒店,在百度百科上显示,这家酒店的星级是4星级,而金沙酒店也是4星级。让周小姐郁闷的是,她在线上平台搜了这两家酒店的价格,长滩岛市区酒店的价格是629元一晚,金沙酒店是615元一晚,相差无几。回国后,周小姐决定投诉,要求旅行社退回升星的1300元。
在周小姐给记者出示的团队结算单上,记者发现上面标明了“国五酒店”。周小姐介绍,这份团队结算单是组团社长沙某旅游公司与地接社湖南中国旅行社乐享天下签的,乐享天下承诺组团社将客人安排拼住五星酒店。
回应地接社称“不存在欺骗也不赔偿”
组团社长沙某旅游公司的工作人员称,他们同意了周小姐的升星要求,并与地接社乐享天下达成协议,将酒店升级为国际五星,双方也签订了合同。接到周小姐的投诉后,他们也联系了乐享天下的相关负责人,要求给周小姐换房间。但乐享天下的负责人态度很不好,甚至表示“宁愿赔偿也不能换房间”。
乐享天下的相关负责人王嘉承认,长滩岛市区酒店的确不是国际五星标准。既然不是国际五星,为何多收游客1300元,还承诺可以住国际五星酒店?对此,王嘉表示,长滩岛的住宿条件有限,当地没有明确的星级划分,周小姐住的长滩岛市区酒店,虽然不是国际五星,但酒店价格比金沙酒店高,“作为旅行社根本没赚什么钱。”
王嘉说,目前是长滩岛旅游旺季,酒店房间紧张,针对周小姐换房的要求无法满足。“在长滩岛,酒店本身条件都差不多,不存在明显的质量问题。”王嘉说,他们不会赔偿周小姐的费用,“我们提供了酒店价格的单子,不存在欺骗,也不会赔偿。”
组团社长沙某旅游公司的工作人员则表示,与地接社签合同时,没有去核查酒店的星级,之前与乐享天下合作不多,这种情况是第一次遇到。对于周小姐的赔偿诉求,该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会负相应责任,在不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情况下给予周小姐一定的赔偿。
对于乐享天下负责人所说“长滩岛的酒店没有明确的星级划分”之说,记者咨询了业内人士,业内人士表示,长滩岛有国际五星级标准的酒店,如香格里拉、探索、林德酒店等。
律师说法
旅行社涉嫌欺诈和虚假广告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易旭认为,根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应当真实、全面、准确,不得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旅行社明知该酒店不是“国五”标准酒店,还按五星标准收了游客1300元,且合同上也写了酒店是“国五”标准,该行为已侵害了消费者的正当权益,属于欺诈行为。
旅游公司的海报上是1999元游长滩岛,但住宿费和签证费还要另交,根据《广告法》规定,广告中商品或服务的价格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影响的,是虚假广告。旅行社的海报内容已涉嫌虚假广告,可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可追究刑事责任。
文章来源:潇湘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