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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欲退订广州某景点酒店 提早半月却遭全额扣款?

发布时间:2018-08-02 16:20 来源:酒店新闻网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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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暑期到来,不少市民选择外出旅游,酒店也迎来了入住旺季。近日,有市民报料称,自己从广州某知名景点官方APP订房,提早半个多月退订却被扣全款4794元。“一旦订房不能退换”是否合理?市民预订酒店该注意什么?遇到类似情况,市民该怎么维权?

        预订须知藏得深市民订房蒙查查

  

        据了解,来自江苏的董先生本计划8月13日—16日到广州某知名景点游玩,并打算把酒店安排在景点附近,方便出行。“我先在携程网和去哪儿网上查询,发现想入住酒店的页面上都标注了‘一旦订房不能退换’。考虑到行程的不确定性,我就没有在这两个网站上订酒店。”董先生说。随后董先生了解到可以通过该景点官方APP订房,便于7月20日在上面预订3晚的高级房,共4794元,“因为这个软件的页面并没有标注清楚能不能退订,而‘提交订单’和‘预订’这两个表述在法律上都是可以退款的,所以我以为是可以退就下单了。”随后,因为行程有变,22日,董先生登录APP打算退订,却被客服告知不能退房,否则将扣取全款。

  

        为什么不能退?董先生很疑惑。在客服的提示下,他才发现原来在预订页面的下方有一行字:已阅读并同意《预订须知》。在这一行字前有一个小圆圈按钮,只是勾选按钮并没有须知页面弹跳出来。“需要要点击按钮后面的一行字才会有须知内容出现,当时没有注意到这一点。”

  

        为了验证此说法,记者也在手机上下载此APP,发现确实如董先生所说,此外,只有弹出须知内容,才能看到第三条写着“因酒店产品容量有限,客房预订成功后原则上不得取消及/或做任何更改,请您在预订前提前确定出行计划”。“从消费者保护权益法上来说,商家需要明确告知消费者的重要条款,这个页面需要顾客自己点击那一行字才会有须知弹出,对于第一次使用的人来说,他们是不了解的。我觉得很不合理。”董先生告诉记者。记者就此询问该景点相关负责人,截至发稿时间未获得回应。

  

        经营者需明确提醒消费者下单要看清

  

        消费者协会业内人士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如果告知不明确,也没有提示清楚,经营者应承担一定的责任。”该业内人士表示,“此外,‘不可取消’条款也不尽合理。订单与定单不同,酒店预付款应属订单性质。如果是‘订’,从合理性角度看,酒店方应有前置条件,如若干日内退订,收若干费用,一律不退全款显然是不公平不合理的。”

  

        广东匡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绍华则认为,对于限制消费者主要权利的条款,酒店的经营者应当特殊提醒。“比如在提交时就应当在显著的位置标注‘一旦订房,不得退换’等相关提醒内容供消费者选择。但消费者在下单时最好也要看清楚订单须知中对消费者的特殊限制,避免不必要的纷争。”

  

        31日,记者从董先生处获悉,酒店方目前在给董先生走退款流程,但会扣除200元费用。

 

        文章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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